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三明永安翡翠庄园物业中心装修施工和电梯及相应部位封包工程,项目业主为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和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翡翠庄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0644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施工预算为依据;包括本工程的验收、技术服务,以及配套土建工程、缺陷责任期(6个月)内应进行的所有服务。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5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结算书三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比选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本比选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及评标办法
4.1、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下浮率中标法。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8年7月5日08:00起至2018年7月9日18:00时止(按法定正常上班时间),在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永安将军山公园北门),凡有意参加评选者,应向招标人报名。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地点:三明城投集团三楼会议室。
4.5、本次招标以资格评审合格后,按照投标下浮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下浮率最高的为第一名。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人依次推选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投标报价存在相同的情况时,先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对应球号,然后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球号,先抽取出来的球号对应单位排名在前,依次类推。
5、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后并在缺陷责任期满15天内支付至100%。
6、其他约定。
6.1、中标人需于中标后次日开展施工任务,施工工期从中标后次日开始计算。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中标次日。
6.2、中标的施工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3、投标时需提交的资料:
a.比选申请书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c.授权委托书
d.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开辉将军山公园北门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05037821
图纸及预算请与招标联系人索取
附件
比选申请书
(招标人):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三明永安翡翠庄园物业中心装修施工和电梯及相应部位封包工程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三明城投集团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三明永安翡翠庄园物业中心装修施工和电梯及相应部位封包工程比选提出申请。我方愿以下浮率 %进行投标报价。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三明永安翡翠庄园物业中心装修施工和电梯及相应部位封包工程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三明永安翡翠庄园物业中心装修施工和电梯及相应部位封包工程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