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1.2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北大附中旁
1.3工程控制价:122142元
1.4工期要求:工期为15天。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本次比选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及比选办法
2.1基本要求:
2.1.1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项目团队)必须入选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名录库》且按“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评选及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人员报备的项目团队。
2.2项目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比选:
2.2.1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2.2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2.2.3未按规定金额及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2.2.4当建设单位的进度款不能及时支付时,项目团队没有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继续施工的;
2.3 比选评审办法:以最高投标下浮率的评审办法
三、比选保证金
1、本施工项目的比选保证金金额为: 贰仟元。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形式
4、未中标人在比选后当天(现金)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2017 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比选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30日下午15 时30分前,递交地点: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
5.2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应将购买比选文件的回执单一并提交。
六、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6.1 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2 密封和包封要求:
6.2.1将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资料袋中。
6.2.2每个资料袋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代表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的拒绝受理。密封资料袋自备。)
6.3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比选申请人承诺书(附件1)
七、联系方式
比选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3楼,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7992851;联系人: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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