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项目名称:
三明饭店·江滨广场项目
2、实施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及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完成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规模:
三明饭店·江滨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规划用地面积27510平方米。
4、实施费用:
最高控制价为2.7万元(包括专家及评审等全部相关费用包干),中选单位应于中选之日起25天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验收批复,逾期违约金为每拖延一天,中选人向我司支付1000元违约金。
5、费用支付方式:
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验收批复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
6、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资质。
7、评标办法
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组成,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投标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拆封申请资料。按逆顺序逐一拆封资料,先宣读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2)资格审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报价不符合招标人规定;
②未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③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3)确定中选单位
根据参选人的各自报价,最低价中标。参加比选的单位不少于3家。如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响应招标文件,则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若只有2家投标单位响应招标文件,则这2家投标单位报价低者中标;两家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8、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密封,包封的密封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包封上都应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9、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截至时间2019年9 月30 日-2019 年10月10 日下午5时00分前,在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三楼。联系人电话18759887717
10、定于2019年10月11日下午3:00分在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单位比选,以最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比选附件附后。
三明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9月30日